七、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4年MAud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4年MAud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委托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根据学о校相关规定签定委托培养协议,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除委托培养外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八、其他
1.研究生招生录取е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都会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о?究生处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我校不提供考试参考书目的邮购。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九、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学院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学院网址:研究生处网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敏行楼509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浦口校区)
传真:025-58318146(浦口校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21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