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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4)

时间:2014-05-29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七)复 试

1、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о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录取。

3、我院以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技能的考核,以及英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我院招生简章“2014年各专业初试科目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栏。

6、复试办法由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о,并事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四月中下旬,请关注我院网站。

(八)体 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 取

1、我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2、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自筹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被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签定委托培养合同。

3、应届本科毕业生被录取后,在新学期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若本科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培养和就业

1、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自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就业;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以上规定如与国家教育部下达的2014年招生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每生每年6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mdashе;1000元。

(十二)奖学金

我院设有奖学金制度,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奖学金覆盖率最高达50%,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学金覆盖率最高达60%,同时还设有科研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核心期刊奖、考博奖等多种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