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 洛阳师范学院
  •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
当前位置: 考研招生在线>招生简章>

2014年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3)

时间:2014-05-29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三、健康检查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五、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六、硕士转博

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各学院(系、所、中心)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决定。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

2、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4、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八、学生住宿

 е 1、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软微学院和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对口支援西藏大学”招收的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调剂录取

1、我о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2、我校努力协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本校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调剂其他单位。

十、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招生咨询

北大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北大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查询;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grsmss@pku.edu.cn,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grszsb@pku.edu.cn。医学部电子о邮件为zsyjs@mail.bjmu.edu.cn。

北大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为100871),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十二、其他事项

1、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2、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