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免试申请
学院面向地方重点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属国防生或“211工程”院校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2. 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校推荐免初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3. 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其它报考条件。
(二)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须于2013年10月20日之前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寄送下述材料:(1)《装甲兵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北京(第五页)→装甲兵工程学院”下载填写或向研招办索取);(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3)所在高校的推荐免初试证明材料。
2. 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研招办将通知申请人来院参加复试、体检等,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о3. 符合条件、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对象,由我院在10月中下旬向考生寄发《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到相应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现场确认后10日内寄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1月份)和复试(4月份)。
五、其它о?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一)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未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三)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四)体检不合格的。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总政治部政策规定,我院从2013年开始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颁发“双证”,即学历证和学位证),目前仅限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和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生报考条件及我院招收政策如有变化,以总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研招办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北京(第五页)→装甲兵工程学院” 和军训网上公告,敬请关注。
(三)国防生和“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后,参军入伍,研究生毕业时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四)招收研究生全部为计划内,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中尉副连职军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