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4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学术型招生计划数将在2013年规模上作适当缩减,减量统一增至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招生原则
2о014年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继续按照一级学科招生,考生在报名时仍须填报第一志愿研究方向,录取时按照考生在学科内的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
(三)女生录取比例
基于公安业务特殊性,我校非定向(统招统分)女生录取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录取比例不高于25%。
(四)学生管理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学生毕业主要面向公安政法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五)推免生接收
我校2013年招收推免生32人(供参考),2014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欢迎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六)有关费用
1е、按照国家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各学校通过完善研究生奖助贷体系(我校奖助贷具体办法将另行具文发布),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程。
2、各专业类型具体收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的新入学研究生须交纳学费8000元/学年;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新入学研究生须交纳学费10,000元/学年。
警务、工程、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新入学研究生须交纳学费15,000元/学年。
3、住宿费、生活用品费等按学校规定统一收取。
以上收费事项如有变化,依据新规定执行。
(七)考试资料
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自命题科目有考试大纲可供考生复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查阅下载),复试考试科目暂无考试大纲。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邮编:100038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о10-83903086
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查号台:010-83903114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