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办法
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2013年10月中下旬)、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2013年11月中旬),到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具体见网上通知)。
3、由于专业课考试特殊要求,报考我校工业设计工о?程专业(专业代码:085237)、艺术类各专业(门类代码:13)网上报名考点必须选我校--西安工程大学(考点代码:6117),并在规定时间到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并在西安工程大学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4、教育部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全部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予以核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进行审查,并反馈招生单位。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并采取通知所在单位(就读院校)等形式予以公告。对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保留进一步处理权利。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依据教育部有关报名资格的规定和招生单位其它要求,对本人报考资格进行自审。如果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无论进入招生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所产生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о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14年7月,以便及时通知考试、复试等相关信息,邮寄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等。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招生类别和缴纳培养费标准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非定向硕士生(俗称公费生)、委托(定向)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俗称自费生)。以上三类考生都要符合国家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的报考、初试、复试及录取要求,三类考生都属国家下达我校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
委托(定向)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需签订相关协议。
2、委托(定向)培养硕士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缴纳培养费标准:委托(定向)培养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培养费按协议执行;其它类型考生及专业的培养费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3、学校为硕士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硕士生可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学校为在校生设立多种奖学金,非定向硕士生、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可申请。
4、以上政策如有变更,е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