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
(一)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及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缴费上学,我校收费标准是6000元/学年。
(二)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和学院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举措如下:
о 1、2014年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广东海洋大学的考生,凡被正式录取者,入学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1200元。
2、我校从2014年起计划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办法,拟定平均达到600元/人.月,具体实施方案另行文件通知。
3、学院资助(定向就业生除外):
水产学院的水产养殖、捕捞学、渔业资源、海洋生物学:发放科研津贴每生3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海洋与气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发放科研津贴每生500元/月。由学院统筹发放,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物理海洋学专业优先录取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数学和物理及相关专业的考生。
农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作物遗传育种、植物病理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热带园艺作物学、作物生态学专业,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作物、植物保护、种业领域)入学后由导师发放科研津贴每生300元/月;复试期间由学科免费统一安排考生住宿;凡被录取者入校后报销复试来回硬座车票;导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决定资助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农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生产学专业,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养殖领域)复试期间由学科免费统一安排考生住宿;凡被录取者入校后报销复试来回硬座车票。
食品科技学院各招生专业:在校期间,指导教师给予每人科研津贴100-300元/月。
工程学院招生专业:指导教师给予每人科研资助100-300元/月,费用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被录取者入学后按火车硬座标准给予报销复试往返路费。
4、学校还设多项奖学金、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奖贷学金项目包括:
①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金20000元。
②南粤优秀研究生、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发表论文奖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
③“三助”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供学业成绩较好、家庭经济较困难的研究生勤工助学,300—400元/月。
④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о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