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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4)

时间:2014-05-29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о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并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о,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о研究生招生信息。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南京邮电大学三牌楼校区

单位代码:10293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通讯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03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七)其他说明

1、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接收兄弟院校推荐免试生;在博士学位授予点均实行硕士—博士连读制度,推荐免试生和统考成绩优秀者均可申请硕博连读。考生可于2013年9月初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规定和申请手续。

2、学费和奖助学金: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3、学习年限: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