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特别说明: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о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о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的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金融、保险、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工商管理(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含2011年7月毕业)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