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
(一)我校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含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程序、要求等将在《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14年复试录取办法。
七、学о费及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的有关规定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奖学金、助学金额度将不低于河北省规定的标准,具体实施办法о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信息。
八、其他事宜
1.我校高度重视艺术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学校通过与全国多家媒体单位共建实践基地等措施加强联系,采取推荐与自主择业、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招生单位代码:12784
3.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信息均通过“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о。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并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6.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50071,联系电话:0311-85273436
7.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