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公布。
3.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专业基础共四门(复试阶段加试专业课),初试和复试的专业课程不得重复选择。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必须о达到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工学门类的基本复试分数线,我所将根据招生名额和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有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供我所规定的相关材料(以复试通知书规定的为准),否则取消复试资格。没有在复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复试资格。
5.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所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
四、录取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经初试、复试和面试合格方可录取。
2.为及时、准确地与考生联系,考生必须提供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期间的固定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我办及时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等。如因考生本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联系,后果о?自负。
4.被录取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为2014年7月(具体时间以入学е通知书为准)。
5.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所将不予录取,并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说明
1.2014年本单位计划招生12名,其中推荐免试生2~3名。
2.推荐免试生只招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因本单位培养的是定向研究生,一律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大专生考生以及除国家重点高校和一般航空高校以外的本科学历考生。
4.学习形式:第一年全脱产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第二年回所进行课题研究。
5.考生类别:定向生,毕业后须留所工作8年以上;无法毕业的研究生入学前是应届毕业生或外单位人员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31—28590076
2.传 真:0731—22571142
3.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高新区215号信箱人力资源部研招办
4.邮政编码:4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