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奖励金
我院根据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对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每学年8000元,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年不少于7000元,以奖励支持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十一、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3.同о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三、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о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我院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十五、我院研究生招生地址
1.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邮编:100050
2.咨询电话:о?(010)67095371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招办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