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 [2016]10 号)和《2017 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评卷工作 实施细则》(津招办高发[2016]29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2017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核工作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 室(以下称市高招办)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
二、市高招办负责对评阅的统考科目进行复核,我院负责对自命题科目进行复核。
三、各科目的复核范围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成绩累计及成绩登记是否有误等情况。
四、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 2 月 23 日中午 12 时前,到我院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市高招办不接收考生 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 (联系人:李伟,13682173833)
武警指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