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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3)

时间:2014-05-29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五、入学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地点:?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5日。

3.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籍学历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о?专业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简章。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奖、助学金制度。我校对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项目。奖励办法和资助标准按照国家、省、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或各培养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2.考生的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与专业所在学院或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出版社联系购买。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术学位研究生:

联系电话:(024)62202349,传真:(024)62202715;

办公地点:博远楼108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о公室

邮政编码:110036

专业学位研究生:

联系电话:(024)62202363,传真:(024)62202313;

办公地点:博远楼113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辽宁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