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学院(盖章): 教育科学学院
考试科目名称:教育管理学
科目说明:(考试用具要求)
一、考试基本要求
考试性质:教育管理学是我校教育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选考的专业基础课之一。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好的教育管理学理论基础。
考试对象:所有参加2022年教育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准考考生。
考试要求:
1. 依据上述考试大纲内容进行该科目的命题工作
2.考生应当按照该考试大纲内容进行系统性复习。
3.考生在作答时不能违背教育管理学中的基本原理、观点,在阐述某一问题时,可依据原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求需言之有理,自圆其说。
二、考试内容
(一)考试内容
第一编:教育管理的理论基础
——第一章 教育管理学的性质和特点
从教育管理学的学科性质和特点出发,了解该学科产生的背景和条件,把握教育管理学内容的三个层次以及其中的教和学的关系。
——第二章 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概念
主要掌握的几个概念:管理、教育管理、教育管理现代化。
——第三章 现代教育管理的理论基础及其流派
首先明确理性化是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特点,在此基础上掌握各个理论流派(行政学、法学论;“科学管理”理论;科层管理理论;行为科学理论;系统理论)对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的影响。
——第四章 面向21世纪的教育管理
总结我国教育和教育管理改革的历史经验,明确21世纪教育管理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教育的要求。
第二编 教育行政
——第一章 教育行政体制
首先了解教育行政体制及其类型,并通过比较分析对于教育行政体制有一个全面的把握,在此基础上把握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及其改革趋势。
——第二章 教育行政组织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本章主要掌握教育行政组织及其职能、组织内部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及如
何提高教育行政组织的效率和效益。
——第三章 教育法
教育法是举办教育事业所必须遵循的准则、依据和规范。因此在本章主要把握法与教育法的概念以及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明确我国现行的教育法体系、教育法的制定与实施以及保障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教育法规建设。
——第四章 教育计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本章主要阐述教育计划、教育预测在教育事业发展、教育目标实现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明确教育计划的结构、教育计划的编制步骤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