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规模
|              专业  |                          招生计划  |                          一志愿上线考生  |                          单考考生  |                          少数民族计划  |             ||||
|              总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拟接收校外 二志愿调剂生  |                          剩余计划  |             |||||
|              (不占招生计划)  |             ||||||||
|              法律硕士 (非法学)  |                          129  |                          20  |                          17  |                          92  |                          117  |                          
  |                          
  |             |
|              法律硕士 (法学)  |                          50  |                          31  |                          10  |                          9  |                          11  |                          
  |             ||
1.外国语测试和心理测试(学校组织)
2.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3.外国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三、拟录取排名方法
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95%+外语听力测试成绩×5%)
不参加外语测试与心理测试或外语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复试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法律硕士(法学)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法律硕士(非法学)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须把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入学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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