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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2022-04-01 09:09:11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广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科大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确保调剂、复试、录取规范有序。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处理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统筹学校复试调剂录取各项工作,制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学校成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疫情防控处置等工作;研究解决学校复试组织管理、命题、调剂、考试、录取等环节出现的紧急情况,做好舆情、异常情况研判、上报和处置等工作。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督导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工作小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导师及其他人员组成, 5-7人。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

(2)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组织实施。细则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调剂办法、录取等进行详细说明。

(3)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面试工作小组、命题工作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3月18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4)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筛选原则、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其他业务要求。

(5)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阅工作。

(6)负责审核学院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7)负责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齐配足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及平台的测试、调试。

(8)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等问题,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3月18日前完成1次全流程演练。

(9)负责接受和处理考生咨询或提出的申诉,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处理遗留问题。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发挥领导、监督作用,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会议纪要等材料须存档保存。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根据学院具体情况遴选。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实施。

(2)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和纪律培训,所有复试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守秘密责任书。

(3)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和移交。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担 任,成员为各面试工作小组秘书。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2)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3)负责出任面试工作小组秘书,并负责复试记录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4.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工作小组。各招生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个面试工作小组,面试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考官4人,一般应由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 同时,每个面试工作小组应配备秘书2名(1人记录,1人负责考生入场),外围另配1人负责提前联系考生,再核验考生复试资格,并截取考生大头照(考生姓名命名存档,用于后续的人脸比对,复试结束后和其他材料一起送研究生工作处)。同一学科专业成立若干面试工作小组的,每个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等标准(包括考生成绩排名)必须统一;若招生专业目录中一级学科下区分若干研究方向的,可根据不同研究方向分别复试、分别进行考生成绩排名。 面试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复试工作规范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工作要求:

(1)小组须在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并对结果负责。

(2) 正确执行招生政策,在复试前应召开面试工作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分规则和评判标准,并组织试问试答试评工作,统一评分意见。

(3)面试过程考场保持安静,考官行为得体,不做提示,不互相讨论;不谈录取、不做承诺;不迟到,不中途离场,不接打电话、不看手机;尽责、公正、公平、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全程录音录像。

(4)秘书要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所在学院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工作小组。命题组至少应由3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组长应具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1门考试科目的命题。试题内容应与公布的考纲一致,采用网络复试的题型可有所调整,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3月18日前后完成命题、配题、封装等所有工作,并做好试题的保密保管工作。

十、纪律要求

(一)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监察人员,如遇自己的配偶、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要主动向学校或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回避。若未回避,一经发现,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2.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监察人员不向考生和家长透漏复试命题、阅卷、面试考官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录取过程中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3.复试命题科目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开考前属于机密级材料,负责命题的教师及负责审核、印刷、分装、保管试题的涉密人员,要自觉做好保密工作,考前签署保守秘密责任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试题内容或试题范围,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各阶段工作程序进行,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若招生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产生争议,要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需要仲裁的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5.参与复试的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面的文件学习,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工作的社会声誉。

(二)廉洁自律要求

1.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馈赠,包括礼金、礼品(现金、购物卡、礼品卡、代金券、玉石、书画、金银首饰等)。

2.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餐卡、健身卡、娱乐卡等)。

3.不向考生和家长承诺或许愿;不向考生和家长暗示或索要钱财。

4.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种私下活动(打招呼、递条子等)。 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纪律,认真切实履责。

(三)违纪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须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复试过程中、复试结束后至复试结果使用完毕前,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考生和涉考人员须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1.考生应诚信复试。

(1)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广西科技大学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 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2.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1)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十一、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

成立学校、学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调剂、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二)实行复议制度。

各招生学院复试前为考生提供投诉、 申诉和监督渠道,并确保畅通。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依然不满意,可向学校研究生工作处或学校纪委办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述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

(三)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学校纪委办电话:0772-2686375;电子信箱:gkdjiwei@163.com;学校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电话:0772-2685375,电子信箱:gkyzb@gxust.edu.cn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工作处网站、电话、QQ、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广西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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