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特制定以下复试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其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招生考试工作各项规定,达到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二)复试不合格者(复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复试组织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原则,统一协调全校的复试工作。
2.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
3.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后保处、研究生部、信息化办公室、宣传部等部门组成,对考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考务、健康安全、网络信息等方面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和排查处理。
4.面试环节按照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考委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复试考察,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
5.考试全程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