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报名方式
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参考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查询、认证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о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1月4日—5日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复试及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о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о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的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考生的学制除外。学费遵照陕西省政府统一规定标准收取。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研招办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4层425室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710119
联 系 人:程蕾 王博
联系电话:029—85310346
“★”表示该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