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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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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1-09-14 09:21:36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安庆师范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庆。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是安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源地。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现有龙山、菱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845亩。设有17个二级学院,80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学科实力较强,拥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统计学、教育学、中国史、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教育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艺术硕士)。

面向未来,安庆师范大学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内涵发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生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请参照《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依据2022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指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培养历史、培养力量、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质量、生源数量与质量等因素,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四、招生专业及学制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制详细情况见《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七)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各项的要求。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3.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另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明(扫描版),交至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进行核验。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提交认证报告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时长为3小时。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公布的初试地点考试。

(二)科目及时间安排: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具体详见考生本人的准考证。

八、复试录取

(一)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及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网站发布。

(四)考生在复试阶段拟录取后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中进行,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具体加分工作详见我校通知(国家线公布前后)。

(九)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及奖助体系

在我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按8000元/(生•年)收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见附表。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045100教育硕士

元/生.学年

10000

(2)045200体育硕士

元/生.学年

10000

(3)055100翻译硕士

元/生.学年

10000

(4)055200新闻与传播硕士

元/生.学年

11000

(5)035100法律硕士

元/生.学年

11000

(6)135100艺术硕士

元/生.学年

11000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非全日制与相同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一样。

       

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有关制度的详细情况请关注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并且确保通信畅通。

(二)我校及时将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不另发纸质通知。

(三)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及复查不通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凡报考(含调剂)我校2022年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六)本招生简章由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grad.aqnu.edu.cn/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318号

(研究生院研招办)

电话:0556-5303726

(二)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代码

学院

所在校区

联系人

固定电话

0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龙山校区

张老师

0556-5300049

002

人文学院

菱湖校区

沈老师

0556-5500148

003

数理学院

龙山校区

陈老师

0556-5672136

004

化学化工学院

龙山校区

刘老师

0556-5708016

005

教师教育学院

龙山校区

黄老师

0556-5303728

006

外国语学院

龙山校区

洪老师

0556-5708131

007

黄梅剧艺术学院

菱湖校区

刘老师

0556-5500678

008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龙山校区

黄老师

徐老师

0556-5303917

009

生命科学学院

龙山校区

穆老师

张老师

0556-5306290

010

资源环境学院

龙山校区

赵老师

0556-5708182

011

音乐学院

龙山校区

高老师

0556-5301181

012

体育学院

龙山校区

宣老师

0556-5300092

013

美术学院

龙山校区

吴老师

0556-5302798

014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龙山校区

江老师

0556-5303673

015

法学院

龙山校区

刘老师

0556-5305087

016

传媒学院

龙山校区

刘老师

0556-5305057

(三)关注QQ群及公众号

       

    (QQ群:1064560199)            (公众号:aqnuyzb

 

                                              安庆师范大学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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