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о加试
1、初试
医学、药学门类初试科目为 3门:政治理论、英语(日语)、专业基础综合(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
初试各科考试中,中医综合和西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综合和药学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涵盖考试课程如下: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中药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药学综合: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2、复试
初试达到国家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各学科按差额组织复试,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按报考专业方向统一命题。具体安排祥见当年的复试通知。
3、同等学力加试
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中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内科学》;西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生理学》和《内科学》;药学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药学》和《药理学》。
七、备注
1、目录内各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凡报考者,请在报考备注栏目内注明。
2、带*者为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兼职指导教师。
3、一个方向多个导师的,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内注清所报考的导师姓名。
4、若初试成绩合格,待接到复试通知后,往届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历年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参加复试。
5、如果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6、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或来信联系。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38185073电子邮箱:sxzyxyyzb@163.com 招生咨询QQ群:171327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