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复试资格:2014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学校将制订各学科(领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发布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考生可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学生证、体格检查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完成体检,下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或学生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中旬,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一般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14年3月中旬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时间和方式另行确定。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е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о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通过复试考核的推荐免试生直接录取。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