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制及培养目标
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均是2.5年。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о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进行创造性学术活动和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研究生奖助力度,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奖助政策体系,实现研究生奖助的全覆盖。
具体学费及奖助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凡被录取的学术学位优秀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为培养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优秀人才,按教育部要求,2014年学校о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以一级学科为主编制,请广大考生注意查阅。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和指定е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及参考材料。研招办备有历年专业课试题集,谨供考生复习参考。
(四)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融会兄弟院校的优良学风,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五)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张 玮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