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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6-07-06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
学校位于浙江省南部美丽的沿海城市温州。学校占地总面积2352亩,分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茶山主校区位于温州高教园区内,南眺罗山群峰,北蕴三垟湿地,山水灵秀与翰墨书香相得益彰,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绝佳所在。

学校校舍面积11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6亿元,校本部馆藏纸质图书174.3万册,电子图书约177.5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67个。
学校本部下设17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717人,其中研究生12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优秀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35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67人,副高职称教师370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386人,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工程入选者310人,拥有双聘院士、国家“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与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21个产业集群首席专家等一批高层次人才。根据武书连2015中国大学教师平均学术水平排行榜,学校位列全国第78位。
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2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0个招生领域),学科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根据《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统计,学校研究生教育竞争力排行由2010年的63.3%连续6年持续提升到2016年的37.6%。十一五、十二五学校先后共投入2.5亿经费启动”558”、”3582”学科建设项目,现拥有化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生态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应用经济学、法学等9个浙江省一流学科。

学校坚持科研发展必须“顶天立地”的方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发展,坚持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同步推进,科研平台不断提升,科研水平不断增强。学校建有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浙江省行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6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1个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11个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研究中心),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非物质文化研究基地;拥有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5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和3个浙江省高校创新团队。2015年学校综合科研水平位居全国706所本科大学中第140位。

学校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交流领域,不断探索国际化办学之路,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德国、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70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每年接收外国留学生、进修生近400人次,是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获得港澳台侨学生联合招生资格,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

学校秉承“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办学传统,弘扬“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坚持“顶天立地、自主开放、分层分类、协同创新”的发展理念,扎根温州、服务浙江、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成为省内外有影响的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区域内高端人才集聚与培养中心、科技创新研发服务中心和先进文化培育发展中心。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早日成材, 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医疗保障与困难救助,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保证广大研究生安心学习、研究。

我们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录取种类及选拔方法

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的选拔。初试由教育部组织,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实施,因而又称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进行。

三、招生名额及学制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温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并视合格考生情况再行确定。学术学位: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2-2.5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外语学院限招本科毕业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温州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五、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应届生预报名:2016年9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每天9:00-22:00(预报名有效)
正式报名:2016年10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2016年11月份(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时间为准)凭相关证件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音乐与舞蹈学报名

按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有关要求和省考试院有关精神,我校音乐与舞蹈学初试放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并进行,考生在原报考地点参加考试,不另行安排时间来我校参加初试。音乐与舞蹈学初试时难以考核的内容放在复试时考核。

(四)有关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7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地市高招办查询!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16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3、初试科目:除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教育训练学、中国史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其余专业考四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及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333教育综合及其余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英语二及二外)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不含运动训练学)满分为15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及运动训练学满分为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参考书目: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校一律不办理邮购。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温州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科目,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各硕士点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2017年研究生招生奖助政策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6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大体系。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一) 助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2、助研津贴:文科不低于2500元/生.年,理工科不低于4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3、困难补助:2000-5000元/生.次,资助人数为:10-25人/年;

4、助管岗位:600元/生.月,学生自助申报,资助比例为:15%;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二) 奖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根据省下发指标执行,获奖比例约为3%左右;

2、学业奖学金:针对新入学研究生设置新生奖学金8000—12000元/生.年,新生获一等奖学金范围:推免生;报考我校并录取的985、211研究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研究生;新生获二等奖学金范围: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调剂录取的研究生;新生获三等奖学金范围:调剂录取的其他研究生。针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综合奖学金:8000—12000元/生.年,根据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四个方面综合评定。非定向生获奖比例均为:100%;

3、专项奖学金:谷超豪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梁助学金:6000元/生.年,陈国同奖学金3000元/生.年;

4、科研奖励:根据学校科研政策执行,具体可见研招办网站;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生,资助比例为:15%;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生,资助比例为:约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7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招生学院联系,查询业务课考试大纲、近三年业务课考题以及硕士点简介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者到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者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

(五)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b.wzu.edu.cn/zsw/),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联系办法

招生单位代码:10351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研究生部研招办(南校区行政楼719室)

邮政编码:325035

联系人:黄旭红田秀智

研招电话/传真:0577-86680868E-mail:yjs@wzu.edu.cn

纪委接待和受理考生电话:0577-86598028E-mail:jjjc@wzu.edu.cn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b.wzu.edu.cn/zsw/

附件: (请点击浏览)
1、专业目录
2、
参考书目

 

温州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
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
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 《温州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学制:2-3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招办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查阅《温州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6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大体系。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一) 助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2、助研津贴:文科不低于2500元/生.年,理工科不低于4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3、困难补助:2000-5000元/生.次,资助人数为:10-25人/年;

4、助管岗位:600元/生.月,学生自助申报,资助比例为:15%;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二) 奖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根据省下发指标执行,获奖比例约为3%左右;

2、学业奖学金:针对新入学研究生设置新生奖学金8000—12000元/生.年,针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综合奖学金:8000—12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均为:100%;

3、专项奖学金:谷超豪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梁助学金:6000元/生.年,陈国同奖学金3000元/生.年;

4、科研奖励:根据学校科研政策执行,具体可见研招办网站;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生,资助比例为:15%;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生,资助比例为:约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请查阅温州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题

http://yjsb.wzu.edu.cn/zsw/Art/Art_1/Art_1_122.aspx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温州大学研招办电话/传真:0577-86680868,0577-86598062

邮箱:yjs@wzu.edu.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南校区行政楼邮编:325035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