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校论文造假成为广为诟病的热议话题。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为强化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质量意识,加强学位授予管理,保证和促进硕士学位授予质量,辽宁省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制定“本土”办法,将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论文总量的5%左右。
据考研调剂悉,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除军队系统、中科院系统学位论文外,所有省内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均列入抽检范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原则为随机抽取、突出重点、兼顾均衡、科学公正。重点抽检对象包括: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上一学年度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研究生招生网题学位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等。
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数据、抽检结果、专家评议意见等在全省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rdq研究生报考uo;,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记者:栾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