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7年接收免优秀本科毕业生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专业与规模
2017年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竞赛组织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预计9月份公布,可参照16年目录和简章)。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成绩>=426),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1、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
1)‘211’以上院校毕业的学生;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CET≥426分);
4)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5) 参加学院组织的夏令营活动获得优秀者。夏令营的具体日程和办法可咨询相关学院(所)。
三、接收阶段工作程序
1、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于9月底日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5、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具体程序9月底详见各学院网站接收和复试办法)。
6、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8、研究生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正式录取,并在研招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