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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报名通知:法学院

时间:2023-06-19 15:08:25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为贯彻落实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持续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着力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吸收和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举办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等精神,我院决定举办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以下简称“夏令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介绍

武汉大学法学教育历经百余年的发展,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拥有2个本科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首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拥有国际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学院现有34个研究机构,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高端智库(首批)、2个教育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国家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1个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1个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与德国哥廷根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美国东北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高校建立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历次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均名列前茅,2021年度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位列全球第87位,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被誉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

二、活动基本情况

1.活动目的:旨在扩大宣传,增进校际交流,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为我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选拔优秀生源。

2.活动时间: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至12日(星期三)

3.活动方式:线下举办。

4.营员规模:200人左右。

5.活动内容:包括学科介绍、专家讲座、营员交流、参观校园、按专业选拔考核优秀营员等,以公布的活动日程安排为准。

6.选拔考核专业(方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网络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本次夏令营活动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全国重点大学的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24届毕业生,含境外高校当年毕业学生),或所在学科为国家双一流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水平评估中排名靠前的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24届毕业生),个别有突出成果或特殊专业特长的其他高校的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24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占参营人数比例不超过5%)。

3.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列;能获得所在学校2024年推免资格。

4.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5.外语水平良好。

6.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其他各专业,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或者毕业时能够获得法学专业双学位。

(二)申请材料

申请参加夏令营活动需提供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法学院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1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2.“武汉大学法学院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个人陈述1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3.其它证明材料

(1)前两年半或三年学习成绩单;

(2)获奖证书复印件;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证明;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其他各类证书等。

4.武汉大学2023年优秀大学生诚信参加夏令营选拔考核承诺书,需本人亲笔签名。

(三)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6月20日中午12时前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http://yz.whu.edu.cn)”(以下简称“夏令营系统”,请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选择“夏令营&推免预报名”报名项目,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申请表》和《个人陈述》,并上传照片和申请材料。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请认真核对后再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网上申请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我院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 材料提交

经我院网上公示确定为营员的申请人,入营报到时应提交本人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个人陈述》和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表》上须有本人所在学校院系推荐意见和教务部门盖章。

申请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与所提交申请材料必须保持一致,申请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营员资格或优秀营员资格。

四、材料审核及营员名单公布

学院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出建议营员名单。营员名单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经审核通过的参营营员名单将于6月28日左右在我院“研究生工作网”(http://golaw.whu.edu.cn)上公布(申请人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可以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已获得参营营员资格的申请人要在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在线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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