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3〕48号)、《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3〕11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届应届生推荐工作,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一贯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副院长和副书记为副组长,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各专业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统筹领导。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的修订、名额分配、推免资格审核、推免答辩组织、公示上报、推免资格确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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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纪检督察员:吴剑,负责对推免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三)推免工作办公室
推免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教学科研办主任兼任,成员由教学科研办老师和带班辅导员等构成;带班辅导员负责学生资格初审、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综合素质加分材料整理和审查等。
见官网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学院推免总名额由学校下达。学院分配原则是:既考虑不同专业人数比例,又兼顾不同专业之间的平衡。特殊学术专长推免不单设计划,与普通推免生一并进行综合测评。如果学校下达的推免总名额大于等于我院的专业数,遴选办法按下述两个层次的顺序逐一产生;如果学校下达的推免总名额小于我院的专业数,则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答辩考核及综合测评基础上,讨论、投票决定推免名单。
(一)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及遴选办法
1.各专业推免名额的计算公式为(该专业预计毕业生数/全院预计毕业生数)×学院总名额。
注:上述各专业推免名额的计算结果仅取实际整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如实际整数为零,则按1计算。
各专业推免名额遴选办法:各专业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选产生最终人选。
(二)剩余名额分配及遴选办法
按照上述遴选后多出的剩余名额不再按专业进行分配。遴选方法为:各专业按上述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仍有实数的(小数点前整数为0的除外),推荐一名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但未在本专业遴选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最高的学生参与全院综合测评成绩再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选产生剩余名额的最终人选。
注:备选1名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但未被遴选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剩余申请者中最高的学生成为候补推荐人,若后期有符合推免资格者被认定取消资格或已确定获得学校推免资格者放弃推免资格等各种原因而空出推免名额时,空出的名额由候补推荐人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