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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22 10:34:00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为做好2021年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我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研究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相关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复试录取工作,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为复试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须对复试录取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制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处理学校层面复试特殊情况,并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二)相关二级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领导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5人组成,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所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建面试工作小组,处理复试时所在学院特殊情况,名单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各二级学院面试工作小组一般应为5人,配秘书一名,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

(三)研究生工作处组织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组织考生的体检、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工作;有关二级学院负责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同等学力加试及其它相关工作。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及相关方向,做好调剂考生报名引导工作。研究生工作处会同有关二级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分别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复试名单统一对外公布。

(四)疫情防控措施。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度会会议精神及《山东交通学院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交院办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制订复试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建设,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宣传,统筹测算采储疫情防控物资。各复试二级学院要明确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流程及措施,开展疫情防控模拟演练,做好疫情联防联控,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各复试二级学院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各复试二级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身份,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复试二级学院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人数及比例。

我校两个专业共招收硕士研究生238名。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1.5划定。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学历证书入学时交验)等材料扫描和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时间及邮箱另行通知),学校进行网上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正式录取前,学校及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考信息及资格进行录检,合格考生予以录取。

2.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予以加分。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面试。

本年度采用远程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合格线24分),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110分(合格线66分);面试次序由所在二级学院随机确定。主要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5分钟。

2.笔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仅对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科目笔试。根据报名情况,同等学力加试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加试科目见附件1,加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合格线9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难易程度应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考试方式为网上限时作答,具体组织方式由各二级学院单独通知。

3.其他

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相关材料(录音录像、考生试卷、评分记录等)由所在二级学院复试结束后提交研究生工作处,经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工作处负责人签字封存。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为3月底至4月上旬。复试使用的远程系统名称、操作方法及流程、注意事项等具体安排另文告知。

为保证疫情期间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学校将加强对复试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管控。所有复试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来校;复试工作人员进校前一律核验身份、体温检测、登记备案。复试面试现场要提前消毒,保持通风,配备防疫相关物品。复试工作人员除面试外,严禁进行其他聚集性活动;面试时,须做好保持间隔等防护措施。如出现疫情可疑症状等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隔离及送诊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工作方案》。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中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部分进行思想品德测试,半数以上(含半数)考官认为考生有思想品德问题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我校还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进行核查,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因疫情原因,体检推迟到入学后,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考生必须满足调剂基本条件方能申请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程序

调剂程序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流程进行调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我校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经审核)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调剂系统开通及关闭时间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及要求

1.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1.5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面试各单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不够合格分数线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计算复试成绩,不参加排序。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排序。按专业研究方向隶属学院,分别以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2.录取。录取方式为先录取第一志愿过线合格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合格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复试工作小组提出所在学院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领导小组审定,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正式公布。

(四)其他

1.对于录取考生,学校将在6月份之后发送《录取通知书》,具体入学报到事宜见《研究生报到须知》。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6号)规定,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

2.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在政治和业务上不符合硕士生入学条件者。

(3)无论何时查实的弄虚作假者。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复试工作小组对所在二级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监督制度

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监察。

(三)信息公示制度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四)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二级学院受理的投诉和申诉应及时报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工作处,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六、查询与投诉

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见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站。

咨询电话:0531-80683788

投诉邮箱:sdjtyzb@163.com   sdjtujwbgs@163.com

投诉电话:0531-80687983     0531-80683890

 

附件: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表

 

附件

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表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学院

加试科目

交通运输

汽车运行安全与节能环保

汽车工程学院

《发动机原理》、《汽车安全工程》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管理学》、《运输工程》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材料》、《土木工程测量》

航运科学与技术

航运学院

《航运业务与海商法》、《船舶值班与避碰》

机械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

《船体制图》、《船舶设计原理》

机械电子与智能装备

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

《机器人技术基础》、《机电一体化技术》

轮机工程

航运学院

《船舶柴油机》、《轮机工程专业导论》

机器人与智能信息处理

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或《计算机组成原理》、《数字电子技术》或《数据结构》

交通装备与智能控制

工程机械学院

《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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