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体育领域高层次优秀实践型专业人才的选拔机制,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收领域
运动训练与竞赛、运动康复与健康管理
二、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三)运动训练与竞赛领域需要有体育学相关教育背景(本科、硕士不限)或工作、实习经验;运动康复与健康管理领域需要有体育学、医学相关教育背景(本科、硕士不限)或工作、实习经验。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五)现役军人报考我所博士生,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专业条件
(一)运动训练与竞赛
1.优秀运动员、教练员
(1)奥运会冠军或在近2~3个奥运周期中参加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赛(项目上须与奥运会项目一致)中获得单项冠军和集体项目冠军的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或担任上述获得冠军队员的单项教练和主教练的教练员;
(2)在运动训练与竞赛领域拥有5年及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3)同等条件下,目前正在从事运动训练与竞赛领域相关工作者优先。
2.运动队科研保障骨干人员
(1)在国家队累计服务工作时间5年及以上;
(2)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为所保障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锦赛和世界杯重大体育比赛中取得前三名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服务(须提供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
(1)英语水平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5.5分,或托福≥70分,或PETS-5≥50分,或有境外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经历;
(2)科研水平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外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运动训练与竞赛领域论文1篇及以上;
②近三年,主持或参与运动训练与竞赛领域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排名前三);
(3)在国家队累计服务工作时间2年及以上。
(二)运动康复与健康管理
1.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颁发的营养、康复治疗、康复体能训练、影像、检验、护理等领域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2)主持或参与运动康复与健康管理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排名前三),拥有自己的专业见解和技术特长,须提供项目证明及在项目中的角色和贡献说明;
(3)在国家队累计服务工作时间5年及以上,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为运动员在奥运会、世锦赛和世界杯重大体育比赛中取得前三名提供重要科技支撑服务(须提供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
(1)英语水平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5.5分,或托福≥70分,或PETS-5≥50分,或有境外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经历;
(2)科研水平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外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运动康复与健康管理领域论文1篇及以上;
②近三年,主持或参与运动康复与健康管理领域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排名前三);
(3)在国家队累计服务工作时间2年及以上。
四、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个人自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个人专业领域经历、学术兴趣、本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和未来发展构想等;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5.博士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思路与方法、预期结果、研究创新等,5000字以内);
6.成果清单及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正在承担项目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全职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如有等级证书,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能的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复印件;
8.国家队累计服务工作证明;
9.两份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见附件1);
10.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1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
12.定向培养的申请者需提交申请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脱产学习证明各1份;
13.其他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获奖证书或学习证书等的复印件;
14.优秀运动员、教练员需提交运动成绩证明,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相关项目协会(公函纸)出具的世界冠军成绩证明(如是集体项目冠军的运动员须注明是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或所带世界冠军任教资历证明(须注明是单项教练或主管教练及所带获得世界冠军运动员的姓名);
15.运动队科研保障骨干人员需提交国家队累计服务工作时间与重要科技支撑服务相关证明,可由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相关项目协会提供。
(二)要求
扫描件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2025专博+申请考核制+报考专业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指定邮箱。邮箱:yanjiusheng@ciss.cn。
电子版本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2:00。
五、申请-考核程序
(一)初审选拔
研究生处组织相关领域不少于5人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进入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研究生处组织,考核小组由相关领域至少5名专家组成(其中1名兼任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家),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实践能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笔试
笔试考核申请者专业知识和能力,按100分制计分。
3.面试
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制计分。
综合考核成绩按专业笔试(30%)、专业面试(6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10%)进行折合,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1.综合考核成绩分方向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导师同意招收的人数不得大于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确定的拟招收人数。
2.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所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由所招生领导小组作出裁定。
七、录取
1.经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录取检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除本所科研人员外),入学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全部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所。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过程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九、咨询
为方便广大考生咨询招生事宜,有关信息通过我所官方招生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ciss.cn/yjsjy/index.html)进行发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7182561
咨询邮箱:yanjiusheng@ciss.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十、申诉渠道
为保证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我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受理投诉和举报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010-87182530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