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艺术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解放军艺术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艺术硕士招生简章资格审查

1、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后需将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或另填写《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可复印),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部队考生由所在单位师以上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35100”。“报考专业”填写要具体到研究方向(器乐考生要具体到乐种)。

3、考生须在2014年9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大专学历考生的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寄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初审。

4、报考资格复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书。届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①登录学位网下载的《资格审查表》;②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④大专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复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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