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代码:913
考试科目名称:有机化学
考查目标:
1. 重点检查考生对有机化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反应及其应用等知识的掌握情况;
2.考查学生对这门课程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反应的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试卷结构及题型:
命名或写结构式:0~30分
完成反应:0~30分
简答题:0~30分
鉴别题:0~20分
合成题:0~30分
推导结构题:0~20分
满分:100分。
考查知识要点:
参考书目:《有机化学》,张文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5版
《有机化学》考查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各种有机化合物的物理性质及变化规律,化合物的化学性质及其反应规律,重要的有机反应机理;(2)能够运用所学的机理及理论知识解释、分析或推断化学反应进程;(3)根据所学的化合物基本性质选择合适的合成路线,设计合成给定结构的化合物;
1. 绪论
1.1 有机化合物和有机化学:有机化合物和有机化学的定义。
1.2 有机化合物的特性:有机化合物与无机化合物的区别。
1.3 分子结构和结构式:分子结构及结构式的表示方法。
1.4 共价键:共价键的基本属性;常见化学键的键能;元素电负性。
1.5 分子间相互作用力:偶极-偶极相互作用、范德华力和氢键及分子间相互作用力分子物理性质的影响。
1.7 有机化合物的分类:按碳骨架分类和按官能团分类。
2. 烷烃和环烷烃
2.1 烷烃和环烷烃的构造异构:烷烃和环烷烃的构造异构体。
2.2 烷烃和环烷烃的命名:伯、仲、叔、季碳原子及伯、仲、叔氢原子;烷烃的系统命名;二环螺环烃和桥环烃的命名;能够熟练区分。
2.3 烷烃和环烷烃的结构:σ健的形成及其特性;环烷烃的稳定性。
2.4 烷烃和环烷烃的构象:乙烷和环己烷的构象;取代环己烷的稳定构象。
2.5 烷烃和环烷烃的物理性质:烷烃和环烷烃的熔沸点、相对密度和溶解度及其递变规律。
2.6 烷烃和环烷烃的化学性质:自由基取代反应;氧化反应;异构化反应;裂化反应;小环烷烃的加成反应。
3. 烯烃和炔烃
3.1 烯烃和炔烃的结构:碳碳双键和碳碳三键的组成;π健的特性。
3.2 烯烃和炔烃的同分异构体:碳架异构、官能团位次异构和烯烃的顺反异构。
3.3 烯烃和炔烃的命名:烯烃和炔烃的系统命名;烯烃的Z/E命名;烯炔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