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据《宝鸡文理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学校文件,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择优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
2022 年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志愿复试资格线执行宝鸡文理学院2022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调剂复试线为国家 A 区控制线及以上,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语文)、广播电视方向分别以 1:3 比例,结合专业匹配要求,按照初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通知符合条件考生复试。
三、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我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因新冠疫情影响主要以线上面试进行,每一个评分程序前,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线上面试主要在教育移动云考场平台上进行,以腾讯会议、钉钉、QQ、微信、智慧树等网络会议或教学平台作为辅助和备用。采取远程复试的每一个评分程序前,都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1)加试
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由相关学院自主安排并评卷,远程复试时必须采用双机位一前一后监控考生作答,相关影像全程录屏);两门成绩单科低于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正式复试,如参加复试,则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2)面试
面试主要以口试方式,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组织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业务知识、专业外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复试总分共 500 分,具体分为面试和笔试。其中面试包括政治表现考查 100 分(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英语口语测试 100 分,专业综合考查 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3)复试科目笔试
笔试包括:基础知识 100 分,写作技能测试 100 分。
所有考生面试时必须参加相应笔试。
2、复试程序
考生复试资格确认后,由培养单位电话和邮件通知考生复试有关事项,按学校要求的程序进行复试。
四、录取标准
1、复试总分共 500 分,具体分为面试和笔试。其中面试包括政治表现考查 100 分(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英语口语测试 100 分,专业综合考查 100 分。笔试包括:基础知识 100 分,写作技能测试 100 分。
2.、复试评分标准:
①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②复试总成绩低于 280 分视为不合格,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两门单科成绩有低于 60分者,或思想政治考核、英语考核不及格,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均不予录取。
③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研究生院汇总,并计算考生的最后成绩,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五、调剂工作
1、按照教育部划定的相应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分数线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仍不满额的情况下可予调剂。调剂复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关于调剂招生的规定。调剂不得跨学科门类和调剂线下招生。
2、调剂复试线为国家 A 区控制线及以上,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语文)、广播电视方向分别以 1:3 比例,结合专业匹配要求,按照初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通知符合条件考生复试。
3、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调剂期限将分别在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第一周内进行,培养单位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如期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空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由学校再次分配。
4.如果调剂考生人数大于我院的调剂指标,我院则按照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以及初试成绩进行综合考量。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体检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若不具备统一组织的条件,由各考生按照体检项目,按要求在当地自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扫描版至各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 3 年备查。
七、录取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初录。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3.拟录取与公示。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当面给出,学院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名,由研究生院审查无误后于次日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误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及时发送拟录取通知,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研究生院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4.录取。经公示后无异议时,拟录取人员通过上报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5.调档。被录取的研究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前寄往或送达本校。
八、信息公开、巡视及监督制度
1.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或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对复试有异议的考生,应于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 日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并答复考生。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4.招生录取巡视小组:
组长:校长,成员:纪检委监察室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人员。
5.监督电话及邮箱:
纪检委监督电话:0917-3566223,
邮箱:jjs3566223@163.com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917-3565611
邮箱:bwlyjs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