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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前面试”招生说明

时间:2023-08-09 09:42:57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和北京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优势,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以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为目标,招收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6名。2024年招收领域为戏剧与影视,分为音乐剧、电影和广播电视三个方向。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通过提前面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二、招生名额与学习方式

  2024年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计划招收非全日制艺术硕士66人。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三、提前面试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艺术硕士招生领域为戏剧与影视,分为音乐剧、电影和广播电视三个方向,将采用提前面试的招考方式,面试通过后再参加全国统考。

  2.提前面试:

  每位考生当年有且仅有一次参加提前面试的机会。考生需在截止日之前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材料。经过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材料评审,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和面试成绩将通过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对外公布。考生面试合格后,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和全国统考初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各占50%。面试成绩及格(60分)者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未经“提前面试”直接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提前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3年10月中旬。提前面试安排如有变化,以艺术学院官网发布的“提前面试通知”为准。

  四、报名申请流程

  1. 报名时间

  网上信息填报日期为:2023年7月6日12:00至9月10日12:00

  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和纸质版报名材料截止:2023年9月10日

  2.网上信息填报

  请考生登录如下网址:https://jinshuju.net/f/CamgGx,填写内容并提交。提交之后48小时内可以进行修改。每位考生(IP、身份证号码)只能填写一次。

  3.艺术学院官网下载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格

  (1)提交表格包括:

  ①表一:北京大学2024MFA报名申请表

  ②表二:北京大学2024MFA个人陈述表

  (2)提交表格请按照如下规则命名。

  表一:申请人姓名——北京大学2024MFA报名申请表

  表二:申请人姓名——北京大学2024MFA个人陈述表

  (3)发送电子邮件:

  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mfapku@163.com。

  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姓名-2024北京大学艺术硕士提前面试申请材料”。

  注:邮件内容完整性由申请人负责。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如收到自动回复邮件,仅说明邮件已经收到,请不要重复投递。

  4.提交纸版报名材料

  ①北京大学2024MFA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

  ②北京大学2024MFA个人陈述表(本人签字);

  ③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 纸上);

  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⑤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发表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版权信息页、目录页和正文的复印件。剧本请保存在U盘邮寄;

  ⑥有效期内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⑦视频类作品等能够展现本人相关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请保存在U盘邮寄,不接收网盘链接或网址链接。获奖证书应附获奖作品;

  ⑧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信息页、目录页和正文的复印件。

  所交材料一律不退回。考生必须保证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其面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提交纸版材料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9179。

  注意: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其他快递公司无法接收

  五、考试内容

  1.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候选人。

  2.面试

  三个方向的面试内容均包含综合素质考察和专业考核两项。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也在提前面试中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考察内容主要是考生实践创新能力的评价,评委组专家根据考生的申报材料,针对考生的毕业院校与专业、课程成绩、外语水平、作品情况、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内容,作出综合评价。

  音乐剧的专业考核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有三个环节。①个人简述②抽题回答(每位考生可随机抽取两道题,选择其一回答。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③现场问答(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第二部分有两个环节。①艺术技能,每位考生考试时间在4分钟以内完成。考生准备一个能够反映考生艺术专业技能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声乐、舞蹈、戏剧表演。请于提前面试前30分钟将与考试有关的相关音频交给考场工作人员,如有需要请自带钢琴伴奏。本环节考核要求独立完成。②即兴创作与现场表演,每位考生6分钟以内完成。考生随机抽取两道题目,选择其一进行现场创作。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考场提供钢琴与音响设备(可播放MP3格式音频)。

  电影方向和广播电视方向的专业考核分三个环节。①个人简述②抽题回答(每位考生可随机抽取两道题,选择其一回答。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③现场问答(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各专业考试科目见拟于9月初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提前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提前面试成绩及格者,依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以招生名额为限依次录取。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提前面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提前面试成绩占50%。提前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50%×初试各门总成绩/5+50%×提前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后,预计3月底在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公示。

  七、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非全日制学费为10万,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4万元,第三学年交纳2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住宿

  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转档与就业派遣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十一、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招生工作由我院独立完成,在招生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从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特此提醒考生,对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商业活动中提供的涉及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招生的任何宣传信息,请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十二、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59179

  电子邮件:pkuart@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红六楼110 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art.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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