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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时间:2023-03-21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才质量,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基本要求和拟录取名单等的审定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二)纪委监专办

纪委监专办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巡视。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确保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相互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三)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全程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部署、协调、监督;指导各招生学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期间命题、考务、评分、录取等工作;负责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受理考试申诉相关工作等。

(四)各招生学院

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复试的具体工作。在研究生处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完成复试考核内容的确定、复试命题、复试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复试组织、复试成绩登分等工作;做好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

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复试期间,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研究生处报备,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处理复试工作中的各类突发应急情况。

三、复试工作基本政策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各学院硕士招生人数、复试时间、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考核方式与内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等具体要求和通知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二)复试形式以现场复试为主,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

(三)原则上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为30%,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