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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24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为安全有序做好2023年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 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 3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 4号)、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为高质量保障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地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刘 勇 孙 华 

成员:韩天鹏 唐 俊 屈长青 孙淑军 韦 兵(秘书)

该小组在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学院生物学(0710)、学科教学(生物)(045107)、生物与医药(0860)3个学位点的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成立以上3个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并承担以上3个学科 (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组

(1)成立学院生物学(0710)、学科教学(生物)(045107)、生物与医药(0860)3个学科(专业)教师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考核专家组,负责该3个学科(专业)的面试工作。该考核专家组由教学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科研能力强、外语水平较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综合面试考核专家组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讨确定每学科(专业)7人(另备选1人)后,再随机抽取5人组成,另配备2名秘书:1名记录员负责记录,1名录像员负责录像并同时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2)根据不同考试科目,成立不同的研究生复试命题专家组(从命题专家库随机抽选)。每门科目设一名命题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专业笔试)自命题、加试科目笔试、阅卷等工作。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命题、考试、阅卷工作进行监督。

(三)复试专家组培训

由学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组织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亲属报考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保证人才选拔质量,做到公平公正。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

根据教育部和省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3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时间: 2023 年3月30日至4月1日进行。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时间: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原则上4月30日前完成报考我院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生物学(0710)学硕、学科教学(生物)(045107)和生物与医药(0860)专硕调剂具体复试时间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我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分数及比例

1.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生物学(0710)≥279,单科(满分=100)≥38,单科(满分>100)≥57;学科教学(生物)(045107)≥350,单科(满分=100)≥51,单科(满分>100)≥77;生物与医药(0860)≥273,单科(满分=100)≥38,单科(满分>100)≥57。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2023年专项招生指标,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已达到一区分数线,不需降分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3.复试一般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成绩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扩大比例,最高一般不超过150%。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15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

(二)调剂条件及程序

1.调剂条件

(1)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2.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缺额,将安排再次开放系统接受考生调剂。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复试材料及审查

1. 复试之前,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核表》,应届生一般由考生所在学院填写盖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在职)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非在职)填写并加盖公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7)诚信复试承诺书;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强化复试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同时加强创新潜质考核,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

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测试。每场考试,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

测试内容涵盖原有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实行综合性、开放性命题,考生现场书写,限时60分钟,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科目分为:

专业笔试(生物学学硕):生物学综合

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科目:

①细胞生物学

②生态学

专业笔试(学科教学(生物)专硕):普通生物学

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科目:

①细胞生物学

②生态学

专业笔试(生物与医药):生物学综合

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科目:

①细胞生物学

②微生物学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时间20~30分钟,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4.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满分100分,限时60分钟,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各科目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测试×40%+综合面试×60%。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算确定复试成绩,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复试成绩汇总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研招办。

(七)复试过程管理

1.考前管理

(1)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时间、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

2.考中管理

(1)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2)若发现考生作弊、考题泄露等违规行为,学院立刻保存现场证据,及时向研招办报告。对在复试过程有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八)复试服务保障

研招办和我学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研招办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专业调剂情况、复试方案和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工作顺畅有序。研招办和我院办公电话、邮箱等,公布于研究生处网站和我院网站。

四、招生录取

(一)我院根据复试总分排名,对复试合格考生,按排名先后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通知由我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调剂考生由我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若有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由我院依次递补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处、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经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监督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韩天鹏同志)到复试现场巡视。学院严格复试录取方案要求,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二)学院复试全过程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督查举报电话:0558-259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