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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院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细则

时间:2015-05-26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河南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为确保我院2013年研究生入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特制订如下复试办法: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经研究,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靳义亭 李铁成

副组长:刘晓欣

成 员:张公信 田军强 李海涛 丁建波

秘 书:周楠 许文 赵均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院研究生办公室。

2. 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笔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小组确定的面试和笔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现场独立评分。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并将其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报到时间、地点

(一)复试资格审查事项

1. 4月10日全天为复试资格审查时间。(本校应届毕业考生可于9日下午先行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复试的考生4月10日上午到我校莲花街校区B412研招办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然后到学院报到,参加学院审查,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学院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2013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莲花街校区3号3512室(思想政治教育学院会议室)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事项如下:

审查内容: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应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专科毕业的审查毕业时间是否在两年以上);

往届考生报到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委培的考生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 所有复试考生应准备二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核实复试表照片与本人一致。

注意:考生在研究生处报到后要立刻到思想政治教育学院(3533)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事项

1.复试时间、地点

时 间:2013年4月11日上午8:30:00—16:00。(8:30开始,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地 点:莲花街校区3号3512室(思想政治教育学院会议室)。

2.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专业综合

笔试范围:(1)专业综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报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当代中国的法学实践研究方向,加试法学理论,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该项不及格视为复试不合格。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1日上午8:50—09е:50。

面试内容

(1)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了解程度及相关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每个考生5分钟。

(2)外语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由面试教师与考生当面测试。测试时间每个考生5分钟。

面试时间

2013年4月11日10:00—16:00。(中间休息)

四、同等学力加试

(一)加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专科毕业两年以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办理),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每门课程为100分,60分及格。

(二)加试方式

加试采用笔试方式,每科目考试时间为50分钟。

(三)加试时间、地点

2012年4月11日上午10:00—12:00;

莲花街校区3号楼3512室(思想政治教育学院会议室)。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试卷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各占为5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

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任一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4门初试成绩之和/5)×初试成绩权重(70%) +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2013年河南工业大学硕士考生复试办法》为准。

八、本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由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研究生办解释。

注: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研究生复试期间联系电话:

0371-67756801,13592659936(靳老师)

67756349 13939037165(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