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 考试范围
国际法学部分包括: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法主体,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中的个人,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家责任制度,国际争端解决方法。宪法学部分仅考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方面的内容。行政法学部分仅考参考书中的行政法部分,不考行政诉讼法部分,面试考行政诉讼法部分。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二)答题时间:120分钟
(三)满分: 150分
三、题型及分值
国际法学75分,宪法学35分,行政法学40分
四、参考书目
1.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第二版),《国际公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2. 焦洪昌主编:《宪法学》(第六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3.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第二部分 考试内容
一、 国际法学
1.掌握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掌握国际条约在中国的适用;理解并掌握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2.熟悉国际法主体;掌握国家的基本权利,尤其是国家管辖权的基础;熟悉并掌握国际法中的承认和继承制度;掌握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制度。
3. 掌握国家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掌握领土主权限制的方式。
4. 掌握1982年《海洋法公约》中关于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基本内容。
5. 了解南极、北极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6. 掌握《芝加哥公约》的基本内容;熟悉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外层空间活动的主要制度。
7. 掌握我国《国籍法》的主要内容;熟悉并掌握国际法中的外交保护制度;重点掌握引渡的概念和基本规则,熟悉我国《引渡法》的规定。
8.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掌握外交特权与豁免的、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基本内容。
9. 条约法:掌握条约的定义、条约的保留、条约的效力、条约的解释;我国有关对外缔结条约的程序的规定。
10. 国家责任:掌握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条款、国家责任的承担方式。
11. 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了解国际争端解决的政治方法,掌握国际争端解决的法律方法。
二、宪法学
仅考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方面的内容。
三、行政法学
仅考参考书中的行政法部分,不考行政诉讼法部分,面试考行政诉讼法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