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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6-05-15     编辑:考研招生在线

院校介绍

湘潭大学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秉承“博学笃行、盛德日新”的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公共管理学院是学校MPA教育的主要承办单位,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是全国第三批MPA培养单位之一,在公共管理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项目介绍

湘潭大学于2005年获批成为全国第三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项目充分发挥学校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立足“服务湖南、辐射全国、面向基层、重在能力”的办学定位,旨在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精通公共政策分析、具备卓越公共领导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27年MPA项目由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承办,主要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定向就业培养模式。

项目特色

学科底蕴深厚:依托学校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背景,实现公共管理、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

研究方向前沿务实:设置公共政策与绩效管理、行政文化与数字政府建设、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教育经济与教育行政等特色方向,紧扣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

案例与实践教学并重:实行“校内导师+实务专家”双导师制,建有多个校地合作实践基地,强化案例开发与实地调研能力,学员多次在省级及以上案例大赛中获奖。

培养模式灵活高效:采取周末集中授课方式,兼顾在职人员工作与学习需求,实行弹性学制。

项目设置

招生学院: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专业代码与名称:125200 公共管理(MPA)。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学校)。

授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授课方式:周末集中授课(一般安排在周六、日),不脱产学习。

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绩效管理、行政文化与数字政府建设、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教育经济与教育行政。

招生人数

2027年非全日制MPA项目拟计划招收100名左右(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湘潭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7年9月1日入学前):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历与工作年限(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5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定向就业要求:非全日制MPA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课程

课程体系严格遵循全国MPA教指委要求,实行学分制管理,应修满学分总数一般为36学分:

核心课程: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政治学、宪法与行政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伦理、电子政务、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国语等。

方向选修课:根据特色方向开设“公共政策评估”“绩效管理”“数字政府建设”“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教育管理与政策”等特色课程。

实践教学:社会实践与调查报告、公共管理案例开发与分析、学位论文(鼓励撰写案例分析、政策评估、调研报告等应用型论文)。

学费

非全日制MPA:学费标准拟定为6万元人民币/生·全程

学费按学年分三年缴纳,每学年2万元。教材费、交通食宿费等自理。最终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批复及学校财务处公布的《2027级研究生教育收费一览表》为准。

学制

基本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且极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毕业。

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预计在2026年10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进行报名。报考院校选择湘潭大学(10530),报考院系选择“公共管理学院”,报考专业选择“125200公共管理”,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网上确认:预计在2026年11月上旬,按所选报考点(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要求完成网上(现场)确认,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初试:参加2026年12月下旬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联考)。

复试:初试成绩达到湘潭大学MPA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由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极中心)组织的复试(一般在2027年3月-4月举行)。

录取:根据总成绩(初试+复试)择优录取,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初试

考试时间:预计2026年12月下旬。

考试科目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含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写作);

204 英语二(满分极100分)。

极考试形式:全国联考,笔试。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

分数线:湘潭大学执行国家一区(A类)分数线,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专业复试线。

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7年3月-4月。复试内容包括:

资格审查:核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在线核验结果、工作年限证明、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

专业综合面试(含公共管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以学院复试前通知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须合格(≥60分)但不计入复试总分。

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综合排序)、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公共管理类应用研究或实践报告)并通过答辩,经湘潭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湘潭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