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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6-09-24     编辑:考研招生在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中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条 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必须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第三条 推免生(含直博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招收工作。

第五条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中心、所)推免生(含直博生)招收工作。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以下统称专家),承担材料审核、命题、面试等工作。原则上按学院(或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面试专家组等,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面试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

第三章 考生申请

第六条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硕士复试的推免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名参加法律(法学)硕士复试的推免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4.直博生须满足《山西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的选拔条件。

第七条 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进行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环节。推免生招收专业和直博生招收专业详见附件。我校招收推免生的专业最终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第四章 复试录取

第八条 各学院(中心、所)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对报考本单位的推免生(含直博生)组织综合考核,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第九条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笔试、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中心、所)自行确定。跨专业考生须另外组织笔试。

面试为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面试专家组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第十条 推免生(含直博生)应在各学院(中心、所)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凡属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十一条 推免生(含直博生)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未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或者复试考核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提交材料内容不真实及弄虚作假者;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者。

第十二条 各学院(中心、所)根据推免生(含直博生)综合考核成绩择优选拔,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山西省招生管理管理中心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第五章 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 加强推免录取相关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第十四条 加强师生科研学术诚信教育。在综合考核、招生录取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指导教师在学生科研诚信教育中的关键作用,坚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主动抵制和防范推免录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实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

第十六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十七条 畅通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投诉、申诉,对相关投诉、申诉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

第十八条 严肃处理推免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招生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推免生,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肃处理。

招生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官网查看 邮箱:官网查看

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官网:https://yjszsw.sxu.edu.cn

各学院(所、中心)电话在《山西大学2027年各硕士招生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http://yjszsw.sxu.edu.cn/lxwm/index.htm)中查询。

相关附件:

附件1:山西大学2027年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一览表.pdf

附件2:山西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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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西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jszsw.sxu.edu.cn/sszs/4dc6be9d10f54cb2a0ef49ecd1d4ad3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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