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现面向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类型包括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以上统称为推免生。诚挚欢迎各高校优秀学子积极申请,加入佛山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位!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经国家推免生授权高校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已获得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3.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5.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推免报考条件。
二、接收专业
除旅游管理、农村发展两个专业外,我校其余全日制硕士专业及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318名(各专业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6名(080200机械工程、090500畜牧学各3人)。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确认情况动态调整。推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其剩余名额将悉数纳入全国统考招生总计划中。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拟申请佛山大学推免生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该系统将于9月18日开放注册,9月21日起可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佛山大学接收待录取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请考生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所有申请和确认流程。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由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方式采取现场考核或网络远程方式,具体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20分,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测试占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审核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学院通知为准):
(1)佛山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学生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直博生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正高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
(5)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5.拟录取。复试通过的考生,经招生学院上报和学校审定后,由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接受操作。最终拟录取名单经确认无误后,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6.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须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附件4)的原件及扫描件交学院存档。
7.审核。拟录取名单,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五、奖助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研究生资助政策,学校设置了系列奖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会根据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对奖助学金作适当调整。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表现特别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在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水平高、发展潜力突出,有高水平成果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表现良好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由所在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奖励标准按《佛山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正常学制内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贷款标准为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5000元,具体贷款流程和金额标准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5.“三助一辅”和临时困难补助
三助一辅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在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的情况下,可申请学校设置的“三助一辅”岗位,获得一定的津贴报酬,帮助完成学业。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还设有临时困难补助。
6.其他补贴
专项计划中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专项指标按照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2.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3.已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录取资格。
4.公告内容如有与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者,以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研究生院依据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进行解释。
七、报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官网查看
电子邮箱:官网查看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A1-217
邮编:528225
佛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www.fosu.edu.cn/yjszs
八、监督与申诉渠道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考生若对复试或录取结果存有异议,须在结果公布之日起的3日内,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书面申诉:
研究生院:官网查看
纪检监察室:官网查看
附件1:佛山大学2027年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
附件2:佛山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佛山大学专家推荐书模板
附件4:佛山大学推免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佛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7日
原标题:佛山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osu.edu.cn/yjszs/sszs/sszs_tzgg/21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