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要求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原则
总体原则:公平公正、平稳安全,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二.调剂专业
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页面发布的专业缺额信息和“研招网”实时公布的缺额信息。
三.调剂方法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网站公布的缺额。考生应提前登录研招网测试本人帐号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以免调剂系统开通后无法报名,错失调剂机会。
四.调剂时间
我校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0日0时(3月19日24时),关闭时间为3月20日中午12时。如到关闭时间为止,未达到调剂需要的专业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五.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431-86172399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9日